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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所︰ 桃園市中山路543號1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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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我們一直相信,律師角色絕不在於僥倖鑽漏洞,而在於堅守原則,用盡正確的方法處理正確的事務。孔子說:「寬則得眾,信則民任焉。」,這也是本所名稱的由來,我們希望能在此紛亂的社會,仍能保持寬厚、誠信的態度,堅守專業水準與律師道德。

   律師這一行並不是單純的營利事業,反而肩負著相當程度的社會責任,對我們而言,替客戶解決問題的成就感,大於金錢物質的收獲。我們也相信,律師身為法律顧問的角色,應該是「預防重於治療」,也就是說,在具體事務發展之初,律師應能協助發現、評估及設計相關法律機制,以幫助客戶趨避風險而謀求最大利益。

   我們瞭解商務市場複雜多變,許多事務並非單純從法律層面即可解決,但是,我們期盼客戶體會法律往往是界定權利、化解風險的重要關鍵,所以,優秀律師的法律思維,絕不能僅是單純法律條文的排列組合,而應該是掌握交易實況後,針對客戶實際需要所做出的意見。

  我們結合多位青壯且資深的律師,聚集團隊力量,共同學習成長,為客戶提供完整且專業的服務,我們提出以下執業理念,用以自勉與自省:

  1. 徹底維護當事人權益,客戶資料絕對保密。
  2. 服務態度熱忱積極。
  3. 辦案精神鍥而不捨,細密研究各種疑難問題。
  4. 伸張公平正義及保障基本人權。
  5. 提供周詳法律意見,預防糾紛於未然。
  6. 誠信待人、關懷社會發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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